低壓配電柜內裝的元件的電氣參數應符合設備額定參數的要求。若元件的短路耐受強度或分斷能力不足以承受安裝場合可能出現的應力時,應利用限流保護器件(如熔斷器或斷路器)對元件進行保護。
安裝在同一支架(安裝板、安裝框架)上的電器元件和外接導線端子的布置應使其在安裝、接線、維修和更換時易于接近,尤其是外部接線端子應安裝在裝置基礎面上方至少0.2m,并且端子的安裝應使電纜易于與其連接。低壓配電柜內由操作人員觀察的指示儀表不應安裝在高于設備基礎面2m處。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鈕等,應安裝在易于操作的高度上,其中心線一般不應高于設備基礎面2m。緊急操作器件應盡可能安裝在距離地面0.8 - 1.6m的范圍內。
正常的溫升、絕緣材料的老化和正常工作時所產生的振動不應造成載流部件的連接有異常變化,尤其應考慮到不同金屬材料的熱膨脹和電化學腐蝕作用以及實際溫度對材料耐久性的影響。載流部件之間的連接應保證有足夠的和持久的接觸壓力。
低壓配電柜中導體截面積的選擇應考慮以下因素:承載電流、機械應力、導體敷設方法、絕緣 類型和所連接的元件種類。
低壓配電柜中的絕緣導線應不低于相應電路的額定絕緣電壓。兩個連接器件之間的電線不應有 中間接頭或焊接點,應盡可能在固定的端子上進行接線。絕緣導線不應支靠在不同電位的裸露帶電部件和帶有尖角的邊緣上,應釆用適當的方法固定絕緣。連接覆板或門上電器元件和測量儀器的導線,應該使覆板和門的移動不會對導線產生任何機械損傷。通常,一個端子上只能連接一根導線,將兩根或多根導線連接到一個端子上時,只有在端子是為此用途而設計的情況下才允許。
低壓配電柜中內母線相序排列從設備正面觀察應符合表2 - 9的規定。
表2-9母線相序排列
類 別 | 垂直排列 | 水平排列 | 前后排列 |
L1 (A) | 上 | 左 | 遠 |
L2 (B) | 中 | 中 | 中 |
L3 (C) | 下 | 右 | 近 |
中性線(N)、中性保護線(PEN) | 最下 | 最右 | 最近 |
注: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按此相序排列會造成配置困趙時,可不按表中的規定。中性線或中性保護線如果不在相線 附近并列安排,其位置可不按表中規定。
低壓配電柜的保護電路由單獨的保護導體和導電的結構部件組成,其電阻值應不大于0.01Ω。它可防止設備內部故障引起的后果,也可防止向低壓配電柜供電的外部電路的故障引起的后果。
低壓配電柜根據需要可設置一根水平貫穿全長的保護導體,還可以設置垂直走向的分支保護導體,其截面積應不小于表2 - 10中給出的數值。
表2-10保護導體的截面積 | |
相導線的截面積S/mm2 | 相應保護導體的最小截面積Sp/mm2 |
S ≤ 16 | S |
16 < S ≤ 35 | 16 |
35 < S ≤ 400 | S/2 |
400 < S ≤ 800 | 200 |
S > 800 | S/4 |